2015年4月,頒布《水環境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拉開了波瀾壯闊的水環境治理大幕。截止2019年底,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2899個黑臭水體消除2513個,消除率86.7%,其中直轄市、省會城市、計劃單列市消除96.2%,其他地級市消除81.2%。我國水環境治理成效顯著,基本解決了群眾反映突出的水環境問題。但從總體上看,水質標準仍屬低水平達標,絕大部分水體自然生態沒有得到恢復,“返黑”、“返臭”現象時有發生,發展趨勢不容樂觀。認真梳理過去幾年的水環境治理工作,不難發現存在諸多薄弱環節,集中表現在“八大誤區”。